摘要註: |
我國的最新公司法是2005年10月27日經由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頒布的。這部公司法較好地平衡了多種利益主體之間的權利和利益,反映了目前經濟發展條件下對法律調整的各種客觀要求;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原有公司法存在的“四重四輕”即重安全輕效率、重國有輕民營、重管制輕自治、重原則輕操作等弊端;進一步體現了保護投資者權利、促進市場經濟的繁榮發展、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的基本思想和理念。因而可以說,這是一部值得肯定的比較先進的公司法。新公司法從2006年元旦始已經生效實施了。為了配合公司法的學習和培訓,我們編印了這本小冊子。儘管宣傳公司法的書籍林林總總,但都各具特色,可以滿足各種不同的需求。我們這本冊子的特點是簡明扼要,突出重點,方便使用。我們解讀的重點在於新修訂的內容,能夠讓讀者一讀就知道新公司法究竟新在哪裏(書後附錄的公司法條文可以直接反映新舊變化)。 |